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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

一、翻建、改建
(一)个人申请______ 村委会审核、公示______镇国土资源所、村建站确认______镇人民政府办理规划许可证。每季度由国土资源所报区国土资源局备案。
翻建审批要严格控制原基范围内审批,不得超过法定面积。
(二)需提交的材料:
1、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户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3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村委会出具的一户一处住宅证明,须标注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宗地号、面积。
二、新建用地审批
(一)个人申请______村委会审核、公示______镇人民政府审核(国土资源所、村建站实地勘测)______区人民政府审核(区建设、国土资源部门签署意见)______市人民政府审批(市国土资源部门签署意见)。
(二)须提交的材料:
1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户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3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村委会出具的一户一处住宅证明,须标注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宗地号、面积。
5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旧住宅用地处置合同及旧宅基地土地证书(没有旧宅的除外)。
6、建房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。
7、村委会对建房用地申请的公示照片。